11月18日,市发改委公布-年度冬季非居民用天然气临时销售价格,执行至年3月31日。太原市城区-年冬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临时销售价格为3.83元/立方米。其中:集中供热用气和区域集中供居民用热的天然气销售价格为3.63元/立方米;工业用气价格可在不超过非居民用气价格范围内,按照批量折扣原则,适当下浮,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待采暖季供气结束后,按实际发生量和实际价格重新核定,多退少补。市发改委要求,各城镇燃气企业严格执行价格政策,积极与上游气源企业沟通,确保气源供应稳定。
来源:太原晚报
编辑:罗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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