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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以上就算大额交易,金融机构就应当上报;人民币跨境交易20万以上也需要监测……7月1日起,央行针对反洗钱的“3号令”正式实施。
7月14日全国反洗钱日,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在湖滨广场组织举办年山西省“贯彻落实3号令维护金融秩序”反洗钱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向市民进一步普及反洗钱知识。
为防止利用金融机构进行洗钱活动,规范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行为,央行去年发布了《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也就是“3号令”,该办法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这也标志着反洗钱工作由“规则为本”正式迈入“风险为本”的新阶段,在我国反洗钱工作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新华人寿副总经理刘文山表示,“3号令”的主要变化是取消“2号令”中统一的监测金额的标准,明确以“合理怀疑”为基础的可疑交易报告要求。就是说以往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了具体的金额标准,达到这个标准,金融机构就要分析甄别,达不到就可以不分析,金融机构更多是从“合规为本”的角度履行职责。“3号令”取消了原来的统一标准,以“合理怀疑”为依据。这对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有效性提出了实质性要求,真正考验了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水平。
而工行省分行内控合规部经理陈来虎表示,此前20万元以上的交易才属于大额交易,但如今5万元以上就算大额交易,金融机构就应当报告……诸如此类的“3号令”对于金融机构而言,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不过,银行会通过“苦练内功”来自行消化这些挑战,而不会因此而给客户带来业务办理上的不便。作为金融消费者,要远离洗钱活动,保障自身金融安全,就需要做到如下方面: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和账户、主动配合金融机构进行客户身份识别、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不要进行不合常理的交易活动……
太原晚报记者孙耀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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