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阳“11·21”火灾事故现场处置工作指挥部消息,截至11月22日上午10:00,在安阳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发生的火灾搜救工作基本结束。截至11月22日11时,事故共造成38人不幸遇难(包括此前失联的2人),89人成功逃生。目前遇难者善后、家属抚慰等工作正有序进行。初步判定,该起事故是因企业人员违规操作,电焊引发火灾。
11月21日16时22分,河南安阳市文峰区(高新区)宝莲寺镇平原路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发生火灾。大火一度燃烧得非常猛烈,整个厂房都被浓烟烈火笼罩。该厂房为两层钢结构,着火物质为塑料、布料、家具、药品等。
“据初步掌握的情况,事故原因系一楼仓库内电焊作业时,有棉絮飘过并着火,引燃了车间内堆放的大量布料,浓烟导致二楼部分工人窒息,来不及逃生后遇难。”安阳市应急管理局一位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城乡火灾防范面临严峻挑战。一次次的工厂火灾事故警示着我们,事后的“救”远不如事前的“防”。
案例一:“山西太原化工厂爆炸”
11月21日,山西省太原市一化工厂突发爆炸事故,现场黑烟升腾而起数公里外清晰可见,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将周边居民的门窗玻璃震碎。目前大火已被扑灭,伤亡情况正在统计中。据悉,该工厂在年9月也发生过爆炸事故。
案例二:浙江瑞安工厂起火
4月8日,浙江省瑞安市塘下镇一工厂发生火灾,事发时该工厂正燃起熊熊大火,并产生大量黑烟。据悉该工厂有多名员工,所幸逃离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
工厂企业其本身人员密集、环境复杂、安全隐患大,有时一个疏忽大意,极易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工厂火灾暴露出以下问题:
●电气线路敷设、电器设备使用不规范,现场施工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工人违规施工作业;
●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可燃物质堆放不规范,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设施不完善,消防水源不足;
●厂房仓库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住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建筑材料耐火等级低、火势蔓延快;
●建筑形式多样、扑救困难。厂房一旦发生火灾,火场烈焰烘烤,灭火水流积聚,容易造成建筑物坍塌,而集中存放物资的车间,因存放空间较大,防火间距较小,物资存放密集,发生火灾后扑救较为困难;
●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少,火灾发现晚,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职责,未加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相关法律科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过失引起火灾的;
●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消防救援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阿消提示:消防安全必须始终警钟长鸣,如果不幸遇到火灾该如何自救逃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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