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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赋分办法公布

发布时间:2024/6/28 14:47:14   点击数:

2月29日,从省招考中心获悉,山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赋分办法公布,自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参加年首次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时开始实施。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6门,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以卷面原始分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再选科目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以等级转换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考生某一科目成绩转换时,赋分起点为30分,满分分。将该科目考生卷面原始分从高到低依次按照15%、35%、35%、13%和2%的比例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考生的原始分转换成等级。缺考、零分考生人数不计入转换基数,违纪或作弊考生计入转换基数,但转换后的成绩按零分计。然后,将5个等级内的考生原始分,按照等比例转换规则,转换到5个分数区间,根据转换公式计算,四舍五入取整数得到考生的等级转换分。转换后的成绩一分一档,考生排序不变。(记者张晓丽)

来源:太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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