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太原晚报
为吸引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中共太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布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补助(贴)发放实施办法。太原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针对并工作补助(贴)类问题汇总本日热点问答,为您答疑解惑。
Q1:申请来并工作补助(贴)种类及申请对象有哪些?
A: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补助(贴)包括生活补助、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学费补贴。生活补助和购房补贴申请对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名大学(不含境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租房补贴申请对象为:除生活补助和购房补贴发放对象以外的其他普通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含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所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学费补贴申请对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年以后入学、全脱产在校学习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按全日制研究生对待。
Q2:申请来并工作补助(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A:(一)用人单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各类企业,市县所属机关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不含参公单位),市县民政部门登记发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省民政厅登记发证的民办高校,市司法局年检的律师事务所;
2.注册地在太原市域内;
3.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二)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1月1日后首次在并参加工作,其中高校毕业生需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在并参加工作,入职中央、省属驻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的须为教学、科研、临床一线岗位;
3.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聘用)合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放宽到不少于1年),或与用人单位已累计签订并履行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在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4.取得太原市户籍,其中高技能人才需在年1月1日以后落户;
5.来并工作后购买太原市域内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不含购买近亲属住房)的,可申领购房补贴。所购住房产权应为申请人本人单独所有或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Q3:申请来并工作补助(贴)的发放标准是什么?
A:生活补助: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每月分别为元、元和元,补贴时间为5年。已获省级相应财政补助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补齐。
租房补贴: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每月分别为1元和元,高技能人才每月为元。补贴时间为2年。
学费补贴:3万元,分两次发放,来并工作当年发元,工作满3年发10元。
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为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一次性发放。夫妻双方以共有产权按同一住房申请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金额。
Q4:我之前领取过生活补助、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学费补贴期满后离并,再次返并工作是否还可以再申请补贴?
A:来并工作补助(贴)可享受一次。申请人领取补助(贴)期间或期满后离并,重新来并就业的不可继续或再次领取补助(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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