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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山西省将对太原及周边区域(1+30)大气污染实施联防联控,助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助力城市群一体化健康快速发展,为我省高质量转型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根据《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日前下发了《太原及周边区域(1+30)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方案》,实施范围包括太原市全区域,以及周边多个市的30个县(市、区)。
省生态环境厅将参照国家改善首都北京环境空气质量的模式,以太原市为中心,实施以“承载力定发展”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措施,统一治理步调、统一治理标准、统一预警要求,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搭车提升”、污染物协同减排,借此推进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更好成效。
我省现已成立“1+30”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领导组,上下一心、共同推进,强化区域政策统筹和信息共享,全面加快空气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控、环境执法、环境应急等信息共享。
区域产能置换建设项目要实行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会商,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生态环境部门应在审批前征求相邻市县生态环境部门意见。
同时,实行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制度,建立健全区域空气质量监测预测预报体系,做好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和分析研判,统一区域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联动要求。
我省还将开展区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先进监测技术,加密对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另外,实行优势专家团队跟踪研究,借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经验,按照“环保管家”的模式,组建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一县一策”专家团队,依托山西省大气污染控制院士工作站,集中优势力量解决“1+30”区域内不同县(市、区)的大气污染问题。
太原晚报记者郜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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