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布告诈骗犯曾志军,男,年8月2日生,汉族,高中文化,农民,住湖南省涟源市金石镇河联村。诈骗犯曾展陟(曾用名曾兵来),男,年1月10日生,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涟源市金石镇岩江村。诈骗犯曾健强,男,年10月13日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涟源市金石镇河联村。诈骗犯刘滢波,女,年10月22日生,汉族,高中文化,农民,住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长青办事处。诈骗犯曾勇军,男,年7月18日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涟源市金石镇茶坪村。诈骗犯张文强,男,年2月19日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湖南省浏阳市张坊镇陈桥村。诈骗犯汤隆赛,男,年1月7日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浏阳市沿溪镇花园村。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李连升,男,年4月11日生,汉族,高中文化,农民,住涟源市杨市镇湘思村。年10月开始,罪犯曾志军、曾展陟合伙出资从网上购买了一个用于实施外汇诈骗的平台,并在湖南省浏阳市荷花办事处金沙南路租房开始从事“外汇平台”诈骗。年11月初,罪犯曾健强在浏阳市碧景湾小区租房利用上述外汇诈骗平台实施诈骗。罪犯曾勇军负责取款套现,并负责两个“工作室”的财务核算;曾展陟负责管理“工作室”内“业务员”张文强、汤隆赛等人,并和曾勇军联系取款的具体事宜;曾健强负责管理“工作室”内曹佐竹(另案处理)等其他人员;刘滢波等人负责平台的充值、返现、转款到取现人员账户等事务;李连升负责将转到自己银行账号内的诈骗款项取出交给曾勇军;张文强、汤隆赛在曾展陟管理的诈骗“工作室”内做“业务员”,通过
双峰县人民法院布告
发布时间:2022-1-22 3:28:24 点击数: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