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广告从业人员对广告审查的认识和业务技能,预防和最大限度减少违法广告发布,陕西省广告协会定于6月27日举办广告审查法律法规培训班。欢迎全省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单位广告业务负责人和广告审查工作人员,各地市广告协会相关人员,各市、县(区)广告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参加。
《广告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服务,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
据此,广告审查是指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承办广告业务中依据广告管理法规的规定,在广告发布之前检查、核对广告是否真实合法,并将检查、核对情况和检查结论、意见记录在案,以备查验的活动。目的是保证广告内容真实、合法,范围包括广告主体资格的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的审查、证明文件的审查,程序是承接登记、审查人员初审、广告业务负责人终审、建立审查档案。
陕西省工商局对我省广告业健康发展高度重视。省工商局副局长郑成瑞先生、广告监管处处长刘寒女士、省广告协会副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杨莉女士等领导,多次在会议、培训等场合对我省广告业发展进行指导、提出要求。郑副局长在今年4月份召开的全省广告协会工作会议上指出,我省广告发布不够规范的情况依然存在,媒体广告发布违法率依然居高不下,尤其是食品、医疗、大众消费品类广告,违法率一直处于较高水平,同时,他强调,全省各级广协要切实履职,完善并创新自律服务机制,帮助会员减少违法风险;针对广告经营单位开展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会员单位及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法律意识。
培训内容安排
为使培训取得实效,增强实务性,我们精心组织筹划。本期培训主要安排有:
一是广告法律法规解读。省工商局广告监管处刘寒处长、西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广告系张龙老师、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地图工程分院崔文宏院长,解读《广告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地图应用常识,加深参训人员对法条的理解。
二是广告审查技能和案例分享。西安晚报社广告经营部采编中心司徒慧明主任、新浪陕西运营部刘韶清总编辑、陕西沙龙传媒邢兵先生,分别分享交流报纸传媒、互联网、户外、艺术品广告审查经验。
三是广告监管研讨。西安市工商局双生市场管理分局商标广告科田军科长、渭南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万亚斌主任,研讨广告监管重难点问题,并对违法案例进行剖析。
四是搭建我省广告审查沟通互动平台。参训人员与各地市广告监管部门负责人就广告监管、审查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创建我省广告审查工作四川白癜风银川最好的白癜风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