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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

发布时间:2016-3-15 13:30:57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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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卢女士

十堰晚报编辑部2015年7月17日

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现郑重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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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仍有部分网站、移动客户端、官方微博和微信等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太原晚报广告投放等法律、法规,未经十堰晚报许可与授权,擅自转载十堰晚报、十堰晚报官方微博和微信,及其授权秦楚网、秦楚网官方微博和微信转发的版权作品,已涉嫌违法违规,并严重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3、对于警告无效者,十堰晚报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向国家版权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等多种措施,以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届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侵权人承担

4、凡侵犯我报上述知识产权和著作权的,任何单位和公民可向我们举报我们将对举报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2015年4月22日,国家版权局办公厅正式发布 《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再次强调互联网媒体转载他人作品必须先获授权,并对转载内容支付报酬

十堰晚报欢迎互联网媒体就使用本太原晚报发行部电话报版权作品及新闻信息进行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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