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太原市房管局获悉: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物配租家庭资格已审核结束,近期将开展实物配租工作。此次保障房分配惠及的户家庭的资料已进入公示期,市民如有异议可与房管部门取得联系,及时反映情况。
实物配租是本着“困难优先”的原则,依照国家、省有关政策,优先保障符合年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优抚(“两参”、退役士官)、年满55周岁以上孤寡老人、家庭成员中有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家庭成员中有重大病患者、家庭成员中有市级以上劳模先进、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急需救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和孤儿等家庭,其他有实物配租需求的家庭,以后年度按规定陆续配租。
太原房产信息网截图
目前,年优先保障的8类实物配租家庭名单已经公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年1月5日至1月13日。市民可在“太原房产信息网”首页“信息公开”栏中的“房管公告”内容中查看。
公示期间,凡发现不符合保障和实物配租条件的家庭,可拨打联系电话,向市、区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线索。
○公示联系电话
1 太原市房产管理局
2 小店区房地产管理局
3 迎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 杏花岭区房地产管理局
5 尖草坪区房地产管理局
6 万柏林区房地产管理局
7 晋源区房地产管理局
来源太原房产信息网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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