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班制分为哪几类?答:《太原铁路局职工工作时间和劳动班制管理办法》(太铁劳卫〔〕78号)规定,根据铁路运输生产特点,分为日勤制、轮班制、乘务制等劳动班制。轮班制分为哪几类?答:《太原铁路局职工工作时间和劳动班制管理办法》(太铁劳卫〔〕78号)规定,按运输生产繁忙程度和每昼夜实际工作时间,轮班制分为四班制、三班半间歇制、三班间歇制、二班半间歇制、二班间歇制。乘务制分为哪几类?答:《太原铁路局职工工作时间和劳动班制管理办法》(太铁劳卫〔〕78号)规定,乘务制分为轮乘制和包乘制。工作时间包括哪些内容?答:《太原铁路局职工工作时间和劳动班制管理办法》(太铁劳卫〔〕78号)规定,职工工作时间包括准备结束时间、作业时间、职工自然需要中断时间和工艺中断时间,不包括间歇时间。轮班间歇制对间歇有何规定?答:《太原铁路局职工工作时间和劳动班制管理办法》(太铁劳卫〔〕78号)规定,实行轮班间歇制的职工,每次间歇时间不少于1小时;须明示间歇时段、间歇场所、间歇人员,并告知职工,实行挂牌管理;在间歇时间内职工不得擅离间歇场所,确需离开,按请销假规定办理;遇有作业必须上岗作业。工作时间有何规定?答:《国家铁路劳动者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办法》(铁劳〔〕23号)和《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劳卫组函〔〕7号)规定:⑴日勤制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年月均工作时间不超过.6小时。每周六、日为休息日,法定节假日为公休日。⑵轮班制职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年月均工作时间不超过.6小时(不含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加班工作时间)。⑶乘务制职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年月均工作时间不超过.6小时(不含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加班工作时间)。路局对加班加点审批有何规定?答:《太原铁路局职工工作时间和劳动班制管理办法》(太铁劳卫〔〕78号)规定,加班加点审批规定为:单位根据生产需要安排职工加班加点,实行审批制度,由车间提前上报加班项目、工作量、加班时间、加班人数,经劳资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安排职工加班。职工考勤表应如何填记?答:《太原铁路局职工考勤管理办法》(太铁劳卫〔〕号)规定,职工考勤表应按照日班(日)、夜班(夜)、乘务(乘)、休班(休)、工伤(伤)、病假(病)、产假(产)、婚假(婚)、计划生育假(计)、育儿假(儿)、丧假(丧)、入学(学)、探亲假(探)、年休假(年)、出差(差)、助勤(助)、无故欠勤(旷)、星期六、日(星)、法定节日(节)等简称认真填入。夜班津贴实行范围及支付标准是什么?答:《太原铁路局关于实行夜班津贴的通知》(太铁劳卫〔〕号)规定,在夜间从事生产工作的轮班制在岗职工;供电、工务、电务、通信等单位为确保行车、设备安全在工区夜间值班的日勤制在岗职工;为处理应急事宜或因工作需要在单位夜间值班的日勤制在岗职工实行夜班津贴,按每人每个夜班8元标准支付。哪些情况不享受夜班津贴?答:《太原铁路局关于实行夜班津贴的通知》(太铁劳卫〔〕号)规定:⑴路局机关和各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需要夜间突击工作或者轮流义务值班、检查工作的,不享受夜班津贴。⑵凡已享受乘务人员生活补贴、施工人员生活补贴、差旅费、驻勤费或违反路局班制管理有关规定擅自改变班制的,不享受夜班津贴。⑶为处理应急事宜或因工作需要在单位夜间值班的日勤制在岗职工,全月享受夜班津贴的夜班个数不得超过轮班制在岗职工最高标准15个夜班。年休假待遇如何规定?答:《关于转发铁道部铁路企业实施带薪年休假有关问题的通知》(太铁劳卫﹝﹞号)规定:⑴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条例》(国务院令号,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1号)规定,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各项工资(加班工资除外)、奖金、津(补)贴照发。实行计件工资的职工,日工资收入按照本人休年休假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除以计薪天数(21.75天)计算发放。⑵轮班制、乘务制职工在休假期间遇节假日,不再支付加班工资。职工休哪些假基本工资待遇照常发放?答:《太原铁路局工资日常管理办法》(太铁劳卫〔〕号)规定,职工依据国家规定在法定节日、公休假日、探亲假、产假(晚育奖励假)、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教师寒暑假、年休假及劳模、有毒有害工种(岗位)等健康疗养期间,各种基本工资待遇照发。病休期间工资如何发放?答:《太原铁路局工资日常管理办法》(太铁劳卫〔〕号)规定,职工因病(含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休假,岗位工资按当月实际出勤工作日(班)计发,但最少不得低于一档标准;技能工资仍按照国家《劳动保险条例》原标准工资计发各项待遇的规定执行,因休假当月工资收入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80%的,应补齐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职工医疗期累计超过6个月时,停发病假工资,改发疾病救济费;职工在支付病伤救济费期间,当月工资收入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80%的,应补齐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工资如何支付?答:《太原铁路局工资管理办法》(太铁劳卫〔〕号)规定,职工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标准的%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工作的,加班工资如何支付?答:《太原铁路局工资管理办法》(太铁劳卫〔〕号)规定,职工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支付加班工资。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加班工资如何支付?答:《太原铁路局工资管理办法》(太铁劳卫〔〕号)规定,职工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支付加班工资。轮班工作制职工加班工资如何支付?答:《太原铁路局工资管理办法》(太铁劳卫〔〕号)规定,实行轮班工作制(含乘务制)和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等工作方式的职工,均列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范围。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职工,在法定休假节日、休息日安排工作的视为正常工作,其中法定休假节日按照加班处理,按%支付加班工资。在规定的计算周期内,综合计算出的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按%支付加班工资。车间、班组内部分配公示有何要求?答:《太原铁路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车间班组计件工资分配管理的通知》(太铁劳卫〔〕号)规定:⑴班组要建立分配公示栏,按月将职工实际完成工作量、计件单价、计件工资分配结果、考核金额、考核事由等全部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要经班组长及班组全体职工签字确认。⑵车间要建立分配公示栏,按月将车间对班组的清算结果、考核金额、考核事由以及车间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分配结果等全部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要经车间主任、计工员及不少于3名职工代表签字确认。⑶车间、班组要将路局、单位劳动管理举报电话在醒目位置予以公布,便于职工参与民主监督管理。日常考核公示公开具体内容有哪些?答:《太原铁路局关于明确职工日常考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太铁劳卫〔〕号)规定:各单位所属车间、班组对职工个人实施考核时,在考核项目具体落实到职工个人后,要在车间或班组内部实行公示公开,接受职工监督,具体标明奖励事由、奖励金额或者核减事由、核减金额等,确保职工能够清楚本人及车间或班组其他人员具体奖罚情况,奖罚金额要分别单列显示,不得将奖罚金额合并计算显示。路局现行工龄工资标准是什么?答:《关于调整工龄工资标准的通知》(太铁劳卫〔〕号)规定,⑴工龄1~10年的,工龄工资每人每年5元;⑵工龄11~20年的,工龄工资每人每年7元;⑶工龄21~30年的,工龄工资每人每年9元;⑷工龄31年及以上的,工龄工资每人每年11元。什么情况不作为计发工龄工资年限?答:《关于调整工龄工资标准的通知》(太铁劳卫〔〕号)规定,职工因休病、事假在一个自然年内工作时间不满6个月的年度,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等折算的工作年限,不作为计发工龄工资年限。路局对单位职工补休管理如何规定?答:《关于规范日勤制职工补休管理的通知》(太铁劳卫〔〕号)规定,各单位应规范日勤制职工补休管理,健全和完善日勤制职工补休审批、公示、监督等制度,班组组织加班须由车间审核批准,车间组织加班须由单位审核批准。职工补休审批权限是如何规定的?答:《关于规范日勤制职工补休管理的通知》(太铁劳卫〔〕号)规定,职工补休时间在1天之内的,由工班长批准;4天之内(异地管理车间7天,含休息日)的,由车间领导批准;4天(异地管理车间7天,含休息日)以上的,由单位劳人科批准;原则上一次补休时间不得超过15天。职工请休假手续应如何办理?答:《太原铁路局职工考勤管理办法》(太铁劳卫〔〕号)规定:⑴职工请事、婚、搬家、探亲、年休假,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并填写“职工请假单”。⑵职工休工伤、病、丧、产、计划生育假,应及时提供有效证明。⑶职工请、休假一天由工、班长批准;二天以上四天以内由车间主任(或部门主管领导)批准;五天以上由单位主管领导批准;管理人员请、休假时,须经上一级主管领导批准。职工请、休假手续经批准后方为有效。事假期限如何规定?答:《太原铁路局关于开展严格考勤纪律、规范用工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太铁劳卫〔〕号)规定:事假期限,一个自然年内累计一般不得超过91天,特殊情况不得超过天;超过期限的,单位不得批准假期,并责令本人返回单位上班;逾期不返回单位上班的,按旷工办理;连续旷工达到15天或一个自然年内累计旷工达到30天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依法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具体遵照《太原铁路局奖惩实施办法》(太铁劳卫〔〕号)、《太原铁路局劳动用工管理暂行办法》(太铁劳卫〔〕号)等文件规定执行。零星假是如何规定的?答:《太原铁路局职工考勤管理办法》(太铁劳卫〔〕号)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内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离开岗位办理私事的时间,应记为零星假,一次不得超过四小时,月终累计计算,满八小时按请事假一日计算。年休假如何计算?答:《太原铁路局贯彻〈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意见(试行)》(太铁劳卫〔〕号)规定:⑴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⑵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工作证丢失如何办理?答:《关于规范工作证挂失及补办程序的通知》规定:⑴职工工作证丢失后,及时到所在单位劳资部门声明,需提供本人挂失及补办申请(申请书需本人亲笔手写并签名)、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所在车间(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⑵单位劳资部门收到职工工作证挂失申请后,应审核所提供的材料,核实丢失工作证的真实情况,要与职工所在车间(部门)联系或核查档案,确保职工身份、提供材料、照片等资料情况属实。⑶在核对相关信息和资料、照片无误的情况下,通知职工本人到单位财务办理缴款手续,单位财务应出具缴款收据(收据应注明职工姓名、原工作证号、缴款金额等内容)。单位财务需按照路局财务处要求上缴所收款项。⑷单位劳资部门按照规定的系统程序打印工作证芯,并粘贴照片,维护更新劳资信息系统的相关信息,打印主表信息(含信息系统中的照片)。⑸劳卫处汇总挂失明细表交太原铁道报报社,报社负责及时登报挂失并反馈劳卫处。同时,劳卫处审核相关材料无误后,补办工作证,留存相关材料,缴款收据原件返回单位。单位劳资部门到路局劳卫处办理新工作证需出具的材料有:工作证审批登记表、本人申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劳资信息主表信息表、工作证芯、缴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的各项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路局对解决特殊困难职调剂是如何规定的?答:《太原铁路局远离家居地工人跨单位择优调剂办法(试行)》(太铁劳卫〔〕85号)规定,已定职的在岗职工有下列特殊困难之一的,可申请跨单位调剂:⑴职工父母因病、伤、残生活不能自理,身边无人照顾的。⑵职工配偶或子女因病、伤、残生活不能自理,身边无人照顾的。⑶职工未成年子女单独在家居地生活,职工与配偶均不在家居地工作,子女无人照顾的。⑷因工死亡职工子女,家庭确有实际困难的。路局对同工种跨单位对调人员是如何规定的?答:《关于明确远离家居地职工同工种跨单位对调有关事项的通知》(太劳卫工函〔〕18号)规定,局内不同单位同工种且学徒(熟练)期满已定职或新职高校毕业生在本单位工作满三年的远离家居地在岗职工。工种按总公司公布工种名称确定。通勤乘车证填发条件是什么?答:《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铁劳〔〕号)规定,职工工作地至家属居住地在km以内,上下班有适当列车可乘,不影响出勤、工作和休息的,需通勤时,可使用通勤乘车证。定期通勤乘车证填发条件是什么?答:《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铁劳〔〕号)规定,凡符合国家规定的一年一次探亲要求,工作地至居住地在公里以内,能利用节假日或休班时间回家,在不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假的前提下,可使用定期通勤乘车证。信息来源:劳动和卫生处关于端午节你需要知道的一些不zhong类风湿关节炎的十万个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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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1-21 10:13:57 点击数: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