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债主突然跑出来,说你的前夫或者前妻欠下了不小的债务,要求你来还钱。别人借的钱,你不知情也没花,你到底要不要替TA还债?婚姻法有了新规定!
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在原来的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基础上增加两款: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虚假债务、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再也不必担心离婚后莫名背上巨额债务!相关规定将于自3月1日起施行。
资料图:最高人民法院。中新社记者李慧思摄
“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咋回事?
原来的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是为了打击夫妻利用离婚避债现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没想到却让很多离婚的“中产”女性背上债务。她们大多因前夫出轨、家暴、赌博等原因离婚。离婚后,若干债主突然跑来称前夫欠下了不小的债务,要求另一方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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